某电子科技公司研究开发出一种国内首创的新产品,因为没有批量生产的能力,于是委托某机械装备公司生产一套加工设备。机械装备公司接受委托后,研究了电子科技公司提供的图纸,知悉了该产品的关键信息,并保留了重要信息。机械装备公司完成委托,将该加工设备提供给电子科技公司并调试成功。随后,机械装备公司利用其得到的信息,又快速生产出两套新的加工设备,并出售给外地某公司。外地公司利用新设备生产经营与电子科技公司一样的产品。电子科技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下降了30%。对此,机械装备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某大型超市的经理蒋某得知某粮油公司引进了一套生产食用花生油的设备,用该设备生产出的花生油不仅质量好,而且出油量高,其价格相对低一些。于是,蒋某与粮油公司联系,要求定购大量花生油。粮油公司表示该设备正在调试,要1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2009年6月20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合同在1个月后生效,加上生产日期,粮油公司8月1日交货。到了约定时间,粮油公司没有按约定交货,蒋某又与其约定了5天的宽限期。但是粮油公司还是未能按时交货,15天后粮油公司通知蒋某货物已经发出,蒋某称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粮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粮油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某建材公司与某木地板生产厂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木地板生产厂向建材公司提供木质地板若干,木地板生产厂提供样品,双方约定了样品的规格、组成成分等。木地板生产厂提供了样品,建材公司封存了样品。半年后,木地板生产厂生产完毕,交付产品。建材公司经检验发现,这些木地板不符合预期市场要求,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根本无法使用,于是拒绝提货。木地板生产厂坚持认为其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先前封存的样品,自己没有过错,要求建材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木地板生产厂真的就没有责任吗?
临舟从小就觉得自己的爸爸形同虚设。在他漫长的童年里和爸爸一起过的日子仅有几个暑假,自己的生活费也主要是妈妈和外公外婆负担,这未免有点太不负责任了。
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影响,小伙伴儿的陪伴下临舟依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只是他偶尔会思考一件事,这样在小时候对自己不管不顾的人,以后作为子女我却有赡养他的义务,这着实令人很不爽。
终于在一次和妈妈的聊天中,他旁敲侧击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妈妈却告诉他,其实爸爸妈妈很久以前就离婚了。
临舟顿时高兴起来,觉得这样子以后就不用管这个名义上的父亲了,可以心安理得的形同陌路了。
请问,他的想法对么?
张老头退休回家后,闲来无事,就侍弄花草、养养鱼。老伴三年前病故,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纸厂上班,二儿子是一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都对老人的生活照顾得很好。邻居李大妈57岁,老伴已去世,有一儿一女,都在化肥厂上班,很忙。李大妈的任务就是给上班的儿子、女儿做饭。孤独与寂寞使两位老人同病相怜,互帮做些家务,共同语言也多了起来,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位老人鼓足勇气,向子女谈论再婚时,遭到了子女的强烈反对。都认为有损自己的颜面,让别人会误认为自己不孝顺,戳自己的脊梁骨,并说,若两人结合就与其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两位老人非常痛苦。张老头与李大妈儿女的做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