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这对夫妻刚刚搬进一套六居室的舒适新居。他们有五件大家具:床、桌子、沙发、冰箱和写字台。这些家具如此之大,竟无法使两件家具同时放进任何一个房间。不巧,家具搬运工又把冰箱和床搬错了房间。现在,户主与他的贤妻已经花了几个小时,想找到一个有效的方案把这两大件家具对调。
户主办事很有条理,他在桌上画出了一张住宅平面图,并用五样小东西来代表要搬动位置的大家具,分别放在各个小方格内。威士忌酒瓶代表床,板刷代表冰箱。要求你对调这两样小东西的位置,但每次只能有一样东西搬进空房间。 当然,完成这道题目也许有一千零一种办法,但应记住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三次搬家等于一场大火。"因此必须用尽可能少的搬动来完成这项任务。
在一次聚会上,魔术师A先生给一群女士表演了一个有趣的游戏:听纸知字。
女士们各自在纸条上写好字,叠好后交给魔术师A。
A拿起一张纸条听了听,说:这张纸条写着‘你猜不出’
一位女士激动地说,是我写的。
A拆开后,果然是‘你猜不出’
A又拿一张纸条听了听,说:这张纸条写着‘我爱你’
又一女士举手说,这是我写的。
A拆开后,果然是‘我爱你’
……
最后,魔术师说出了所有女士写的话。
请问:魔术师是如何做到的?
晚上10点,天下着大雨,在A公司里,所有的员工都下班了,只剩我自己一个还在完成上午没做完的工作,朝公司内看一眼,还真恐怖,到处漆黑一片,只有我桌上的光管发出微弱的灯光。哎,咖啡又喝完了,我就拿着杯子到餐饮室里倒杯咖啡来喝。一进到餐饮室,我恐慌了,一个死人倒在了我的面前,我的妈呀,从小到大还没见过死人,我赶紧拿出手机,拨通了110,10分钟后,警察赶到,一位警官问我案发时我在做什么,我就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下面是警察们所查到的资料:
死者是一位男性,叫N,今年43岁,生前没和人结怨,但是家庭有点不和,死者的妻子是一位舞厅小姐,长得比较漂亮,因此受到很多男性的欢迎,据她说,她9点钟时正在舞厅上班,有证人,因此有不在场证明。另外死者还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17岁,就读高中,前段时间因为赌博欠下大笔赌债,被学校开除,回家问父亲要钱,父亲不给,所以离家出走,至今还没下落,不过据邻居所说,在当天晚上9点看到死者的大儿子在死者的公司楼下徘徊。
死者的二儿子是一位杰出的青年,14岁就获得了全国作文比赛的冠军,今天刚满16岁,死者生前还说死后把价值上千万美金的家产分给二儿子,但是在死者死前的两天,死者发现了二儿子在某夜总会卖搖头丸,父亲因此对他很失望,案发时,他本人说他在学校上课,学校是在离公司2里远的山上,时间是当天晚上8点,他上课的时间为8点15分。
法医鉴定死亡时间是当天晚上9点20分左右,现场是一个餐饮室,距离报案人的办工桌只有10几米的距离,案发时应该能听到死者挣扎时发出的声音,可当时报案人声称没听到任何的声音,餐饮室的旁边是一个密室,门一般是锁着的,只有死者才有开门的钥匙,里面只有一个通风窗,一台吊扇,吊扇上面留下了卷着吊扇的20米左右长的麻绳,地上还有几条刮痕。死者倒在了餐饮室的一张大理石桌的桌面上,背部朝天,背部插上了一把长约12cm的水果刀,显然是一刀刺中心脏死的,死者手臂上有抓痕,明显是挣扎过,现场没有遗留任何血迹,除了死者的衣服和凶器沾有部分的血,经工作人员鉴定,刀上没有任何的指纹,但是检测出有一种香味,初部估计是咖啡豆留下的部分气味,现场没留下任何的挣扎痕迹,在门口处警察们发现了一根7cm长的头发,上面还有点油。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现场会没有挣扎痕迹,于是,警方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的勘察,还是没发现,这时,著名私人侦探作作来到了现场,作作侦探拿出他袋中的放大镜,仔细看了一遍现场,发现密室内残留了一些碎泥土,又仔细看了看密室与餐饮室的门口,说了一声,密题解决了。
目前作作侦探知道的一些已知条件:
1.餐饮室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2 死者是经过强烈的挣扎才死去的
3 凶手移动尸体而不被报案人发现的手法
请你推理的问题有如下:
1 凶手是谁
2 凶手移动尸体而不被报案人的手法
3 凶手为什么不把报案人也杀掉